网站首页  |   业界社区  |  电信社区  |  技术社区   |  极客社区  |  游戏社区  |  生活社区   |   科技博客  |   同事录
TechWeb-业界社区


标题: 看新浪如何面对著作权争议
诸葛亮
TW贵客
Rank: 4



UID 46123
精华 32
积分 1100
帖子 305
阅读权限 50
注册 07-3-19
状态 离线
发表于 07-12-12 09:50 资料 短消息 加为好友
看新浪如何面对著作权争议

  最近听一位朋友说起找新浪网追索稿费的经历,他在今年8月通过搜索发现:这个所谓的最大中文门户从2000年8月起到2006年,转载了19篇他的评论,却从来没支付一分钱稿费。他随即给北京市版权局执法处发投诉信申请调解,追索稿费2000元,以及要求新浪网就此未按法定期限(发表后两个月之内)支付作者稿费的侵权行为道歉。
  
  版权局通知新浪网此事后(全称叫: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新浪网的法务部找各种借口拖延到了 12月,经过北京市版权局有关人士的询问,新浪网先后把这一件非常简单和清楚的事情转交了姓陈、姓范、姓刘的三个女的办理,最后提出:支付1000元稿费,要求作者放弃新浪网的道歉要求,并要求作者交付身份证件复印件。我的这个朋友也打过许多官司,断然拒绝了新浪网的要求,特别是对索要身份证复印件非常反感,他觉得新浪网支付拖欠的稿费是法定义务,而作者根本没有义务把身份证件的复本交给一家私营企业。
  就此,在版权局的调解无法解决纠纷的情况下,他已经准备直接到法院起诉新浪网。如是,我们会通过天涯论坛和其他的的网络、平面媒体跟进此事。
  
  因为我本人在媒体工作,朋友说,这样的事涉及面那么广,反映出的问题不仅是新浪网转载别人作品的情况,问媒体应该报道一下。其实,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无需经过作者同意,除非是原作上特别注明不允许转载的。这一条款在互联网上的表,就是许多网站都可以随意转发他人的作品,充斥着大量的重复的转载作品。而且,很多商业网站无视版权,大多不支付稿费报酬。
  
  法律意义上看,知识产权属于私权,著作权人想要针对网络的转载行为主张经济利益,就要求拥有这些作品权利的个人或企业,对网络侵权行为拿出明确而具体的证据,同时要锁定被告的具体信息,这样才能通过民事诉讼、行政投诉等渠道维护著作权所有者的经济利益。显然,对于许多被商业网络转载的作品,著作权人维权的成本是难以计算的。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在2006年12月29日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这两个国际条约自2007年6月9日起在我国生效。此举本意是借鉴国际社会在互联网领域版权保护的成功经验,完善国内的著作权法律制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6条规定“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应享有授权通过销售或其他所有权转让形式向公众提供其作品原件或复制品的专有权。”这一条直接的解读就是:作者享有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和复制品的专有权。从2007年6月9日后,未经作者许可,类似新浪这样的商业网站无权转发其作品。
  
  这就意味着网络上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就随意发表和转发版权作品的情况,应该从法律规范层面被严格限制。因为既然中国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其条约内容就作为国内法适用,一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的条约内容与现行的《著作权法》和相关实施条例等法规有不一致之处,应该以加入的国际条约为准,并修改和完善国内的著作权法律制度。
  
  现在的问题是:现行的《著作权法》的有关内容与中国加入的国际条约“作者授权才能转载”的内容明显不一致,而且这种不一致明显有利于类似新浪这种转发后不按法定义务支付稿费的一方,本来是新浪转载作品长期未付费,作者反而在成了侵权企业眼中的“弱势群体”。





zhugedongfang@msn.com
引用 回复 顶部
游客
未注册









发表于 07-12-12 11:23
经签定,楼主傻子

引用 回复 顶部
游客
未注册









发表于 07-12-12 13:35


QUOTE:
原帖由 Guest from *.*.*.* 于 07-12-12 11:23 发表
经签定,楼主傻子

不用鉴定,这是新浪的傻逼。

引用 回复 顶部
游客
未注册









发表于 07-12-23 20:35
有病 打钱要身份证 公司这样也是为了防止出错 想不到这都有人想不开。没文化,谁稀罕你的评论。这种人以便有模有样的打官司,一边为评论上了新浪沾沾自喜 都说不定。

引用 回复 顶部
游客
未注册









发表于 07-12-24 11:26
最逗的是有人骂新浪还去面试,有人才一离开就骂。

引用 回复 顶部
游客
未注册









发表于 07-12-24 20:50
19篇评论,啥玩意,请出示,并给出连接,否则不要炒,连打钱需要身份证这一最起码的支付外地稿费的方式都不知道,你跟个什么劲.还****的研究著作权法.

我不是新浪,我是另一家门户,就见不得写了几篇傻不拉几的论坛评论,大概被论坛坛主放到显要位置了,就想索要稿费了,流氓还是无知?知道不知道论坛文章价值为零的基本道理?不知道别到地球上来混.

引用 回复 顶部
游客
未注册









发表于 07-12-24 20:52
另外,所谓转载,恐怕是先报纸转了你的,新浪再转报纸的吧,你还问新浪要?你他吗的看没看到谁先侵犯了你?

00年到06年,我靠,楼主闲得蛋疼还是最近从小卖部下岗了,连草纸都买不起

引用 回复 顶部
查看积分策略说明快速回复主题
选项 标题 Smilies
禁用 URL 识别
禁用 Smilies
禁用 Discuz!代码
使用个人签名
接收新回复邮件通知
内容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08-9-7 03:15
京ICP证060517号

本论坛支付平台由支付宝提供
携手打造安全诚信的交易社区 Powered by Discuz! 5.5.0 © 2001-2008 Comsenz Inc.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TechWeb.com.cn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