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Sakya | 转载请注明文章原始出处、作者信息及版权声明
原文地址:
http://blog.binglog.com/?p=38
前几天看到飞扬新锐Blog的文章《互联网的商业,得渠道者得天下》,飞扬举了三个很实际的案例来说明渠道在互联网商业中的重要性。对于这个观点我比较赞同,今天刚好有时间,对这个话题作个进一步的探讨。
所谓“互联网的渠道”并不同于传统行业的渠道。传统意义上的渠道大家都比较熟悉了,指的就是企业把产品向消费者转移的过程中所经过的路径。这个路径包括企业自己设立的销售机构、代理商、经销商、零售店等。对产品来说,它不对产品本身进行增值,而是通过服务,增加产品的附加价值。对企业来说,销售渠道起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商流的作用,完成厂家很难完成的任务。
相比之下,互联网商业终的渠道有着比较显著的特征,当然也是差异。
首先,除了直接销售商品的网站外,互联网当中的“渠道”,主要以传递信息流或提供应用服务为主,但这是渠道的形式,或者说是渠道的载体。通过这样的载体,渠道为用户服务并被用户接受。而在商业的角度,渠道的目的是在这样的载体上增加附加值,最普遍的例子就是广告和捆绑(这些才相当于传统行业的商品),这是运营商的利益所在。
其次,互联网商业中的渠道路径比传统行业明显缩短,都是以近乎直销的形式接触到用户也就是消费者。传统行业的渠道大多都会涵盖一个从上游到终端的分销过程,层次往往是比较多的,相比之下,互联网渠道急剧压缩了分销过程,大多数运营商都有条件也势必要尽量直接、快速地到达用户。这也是为什么互联网营销在规模、速度和成本方面优于传统行业的原因所在。
另外,传统行业中,终端一般指零售商,也就是直接面向消费者的环节,而这个终端只是整个渠道的最后一部分,所以多数情况下终端不代表渠道全部。但在互联网环境中渠道路径缩短的前提下,互联网的运营商带有明显的终端属性。而终端的主要作用也是重要特征正是销售产品和影响消费行为。
基于这些特征,我们可以得出一些结论:
1. 对于互联网行业的各种运营商,通过直接销售产品、服务或影响用户消费行为两种方式来实现商业价值;
2. 所谓“互联网商业的渠道”基本可以认定为等同于终端,是营销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3. 运营商要想有效地实现自己的商业价值,就必须把渠道的载体,也就是前面提到的信息(内容)和服务(功能)做好,做这件事其实也就是在制造竞争优势;
4. 如果运营商有非常有利的壁垒,自然非常好,如果没有,就必须在第3点上做足功夫,事实也不断证明,做好这件事就有价值。
这样,我们应该可以大致上明白成功的互联网运营商为什么成功,而自己如果想要有价值,应该做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