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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罗怒了要告pcpop?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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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6-1-25 17:58
老罗怒了要告pcpop?

转自:http://blog.sina.com.cn/u/48264673010001n2



这是我见过的最没诚意的道歉信

2006-01-24 17: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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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打开电脑发现pcpop来了封道歉信,原文如下:

++++++++++++++++++++++
在06-1-24,Mineheart CHEN 陈明辉 <chance@pcpop.com> 写道:
罗永浩先生,您好:
   这是一封来自PCPOP.COM信件。
   我网站(PCPOP.COM)编辑在1月20日浏览“天天网摘”(356key.com)时,找到了您于1月16日发表在新浪博客的文章《诡异的和恶俗的》。我网站主要从事IT产品的相关资讯传播,编辑对于您文中对当前热门IT产品的观点颇感兴趣,因此对文章进行了转载,并按自己的理解对文章标题做出了修改。
   “天天网摘”1月18日对此的页面链接(http://item.365key.com/1514/1514052.shtm)中,提供了您的文章,其链接直接指向文章全文(http://blog.sina.com.cn/u/48264673010001i7),编辑因此未能看到您在个人博客首页所做的版权声明。
   在此事件过程中,PCPOP.COM主观上并无炒作曲解之意,但客观上编辑未能尽到充分审查相关版权的义务,同时因修改文章标题而给您带来了不便,对此我网站深表歉意,特此来信致意,并已在第一时间删除了这篇转载。
   以上事由,说明致歉如上,希请谅解为盼,并期待未来能有机会与您展开其他合作。


礼!

PCPOP.COM 编辑部
chance@pcpop.com
2006-01-24

++++++++++++++++++++++++++++++++

我的答复如下:

这是我见过的最没诚意的道歉信。

你们不是个人网站,也不是非商业网站,网络媒体也是媒体,用别人的稿子要不要征求同意是法律常识,狡辩有什么意思呢?

我的要求只有两个:

1.按千字千元支付稿酬,标点符号也要计费。
2.在pcpop.com的首页上刊登经我查阅后同意的公开道歉信一个星期。

如果48小时内不能给我满意的答复,我将合理合法地死缠烂打到底。

罗永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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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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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6-1-25 23:53
S-B吧?千字千元,手是金子做的啊?
打官司也打不赢,没学过著作权法吧……农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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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1961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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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6-1-27 15:25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加为好友 添加 sz1961sy 为MSN好友 通过MSN和 sz1961sy 交谈 Yahoo!
起诉他们

一定胜!





在家做饭的家长,是京城“三无”人员队伍一员。有问题请同俺们真正家长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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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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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6-2-1 19:12
pop就是个人网站啊?做的大了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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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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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6-2-4 14:32
3楼的口气好狂,不知阁下的个人网站是哪个?
许多大网站都是个人网站转过来的,学学历史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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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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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6-2-8 09:57
老罗就一个喷子 不好好上课 收人学生钱 上课说那些没用的  大骗子 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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